耐火材料的使用性能是指耐火材料在高溫下使用時所具有的性能。包括耐火度、荷重軟化溫度、重燒線變化率、抗熱震性、抗渣性、耐真空性等。
(一)耐火度
耐火度是指耐火材料在無荷重時抵抗高溫作用而不熔化的性質,用于表征耐火材料抵抗高溫作用的性能。耐火度是判定材料能否作為耐火材料使用的依據。國際標準化組織規定耐火度達到1500℃以上的無機非金屬材料即為耐火材料。耐火度的意義與熔點不同,不能把耐火度作為耐火材料的使用溫度。
(二)荷重軟化溫度
荷重軟化溫度是耐火材料在一定的重負荷和熱負荷共同作用下達到某一特定壓縮變形時的溫度,是耐火材料的高溫力學性質的一項重要指標,它表征耐火材料抵抗重負荷和高溫熱負荷共同作用下保持穩定的能力。耐火材料高溫荷重變形溫度是其重要的質量指標,因為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制品在與其使用情況相仿條件下的結構強度。決定荷重軟化溫度的主要因素是制品的化學礦物組成,同時也與制品的生產工藝直接相關。
(三)重燒線變化率(高溫體積穩定性)
耐火材料的高溫體積穩定性是指其在高溫下長期使用時,制品外形體積或線度保持穩定而不發生變形的性能。對燒結制品,一般以制品在無重負荷作用下的重燒體積變化率或重燒線變化率來衡量。重燒體積變化也稱殘余體積變形,重燒線變化也稱殘余線變形。耐火制品的重燒變形量對判別制品的高溫體積穩定性,保證砌體的穩定性,減少砌體的縫隙,提高其密封性和耐侵蝕性,避免砌體整體結構的破壞,都具有重要意義。
(四)抗熱震性
抗熱震形也稱耐急冷急熱性,它表征耐火制品抵抗溫度急劇變化而不破壞的能力。
在實際工作中,耐火材料經常會遭受到溫度急劇變化的情況,在很短的時間內工作溫度變化很大,這種溫度的急劇變化即稱為熱震作用。熱震作用會導致耐火材料的開裂、剝落和崩塌。因此,當耐火材料在使用中工作溫度有急劇變化時,須考查其抗熱震性。
要提高材料的抗熱震性,避免材料產生裂紋,須提高材料的強度,特別是抗拉強度、剪切強度,以提高抵抗裂紋形成的能力,同時應降低材料的彈性模量及泊松比,從而降低可能產生的熱應力。
(五)抗渣性
抗渣性是指耐火材料在高溫下抵抗爐渣的侵蝕和沖刷作用的能力。這里爐渣的概念從廣義上來說是指高溫下與耐火材料相接處的治金爐渣、燃料灰分、飛塵、各種材料和氣態物質等。
(六)耐真空性
通常耐火材料在常溫下的蒸汽壓都很低,可以認為是為穩定不揮發的。但在高溫減壓下工作時,其揮發性將成為不可忽視的問題,會因其揮發減量而造成損耗,加速其損壞。在這種條件下與在高溫常溫大氣壓下使用不同,耐真空性成為耐火材料須具備的重要特征之一。